2007-6-30 01:37 AM
白鳳丸
[本港新聞] 烹 狗 4 漢 改 囚 14 天
轉貼自蘋果日報 29/6/07
[size=3][b]烹 狗 4 漢 改 囚 14 天
官 定 7 指 引 觸 犯 1 條 即 判 監[/b][/size]
【 本 報 訊 】 元 朗 水 蕉 老 圍 4 名 中 年 村 民 , 宰 殺 兩 隻 飼 養 狗 隻 食 用 , 被 判 監 30 天 , 成 為 首 宗 食 狗 肉 入 獄 案 件 。 他 們 早 前 上 訴 求 減 刑 , 高 院 法 官 湯 寶 臣 昨 頒 佈 判 詞 , 指 判 即 時 監 禁 適 當 , 姑 念 這 是 首 次 判 監 , 改 判 監 禁 14 天 。 法 官 同 時 制 訂 7 點 判 刑 指 引 ( 見 表 ) , 日 後 如 有 市 民 宰 殺 超 過 一 隻 貓 狗 、 屠 宰 手 法 殘 忍 及 以 不 法 手 段 取 得 他 人 飼 養 貓 狗 食 用 等 , 法 庭 可 判 即 時 監 禁 , 標 誌 食 狗 肉 不 會 再 獲 輕 饒 。
首 宗 案 例 格 外 開 恩法 官 在 判 詞 指 出 , 立 會 近 日 修 訂 《 防 止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條 例 》 , 大 幅 提 高 罰 則 , 反 映 現 今 社 會 及 立 法 會 重 視 保 護 動 物 權 益 及 生 命 , 裁 判 官 重 判 以 反 映 社 會 人 士 對 此 類 罪 行 的 不 滿 和 厭 惡 , 並 無 不 可 。 湯 官 續 指 , 香 港 作 為 一 個 文 明 都 市 , 絕 不 能 接 受 食 狗 肉 的 行 為 , 罰 款 已 不 能 反 映 社 會 對 食 狗 肉 的 厭 惡 、 罪 行 對 公 共 衞 生 影 響 及 對 被 殺 狗 隻 造 成 痛 苦 。
湯 官 又 訂 立 7 點 判 刑 指 引 , 表 明 日 後 遇 到 同 類 案 件 , 只 要 符 合 指 引 中 其 中 一 個 元 素 , 裁 判 官 便 可 判 處 即 時 監 禁 6 至 8 個 星 期 。 法 庭 姑 念 第 一 次 對 這 類 案 件 判 監 , 格 外 開 恩 , 改 判 上 訴 人 監 禁 14 天 , 但 他 強 調 , 若 有 人 再 敢 以 身 試 法 , 便 不 會 寬 大 處 理 。
被 告 順 序 為 劉 立 基 、 黃 勇 雄 、 廖 偉 康 及 黃 春 洪 , 年 齡 40 至 49 歲 , 被 控 於 去 年 11 月 12 日 在 首 被 告 元 朗 水 蕉 老 圍 村 屋 單 位 , 屠 宰 兩 隻 飼 養 的 唐 狗 食 用 。 其 間 4 人 合 力 將 兩 隻 狗 溺 斃 , 有 鄰 居 目 睹 烹 狗 過 程 後 報 警 。 各 被 告 於 去 年 12 月 承 認 屠 宰 狗 隻 作 食 物 罪 , 被 判 監 30 天 , 成 為 《 貓 狗 規 例 》 立 法 半 世 紀 以 來 , 首 宗 入 獄 案 件 , 而 各 人 判 刑 後 獲 准 保 釋 等 候 上 訴 , 昨 正 式 開 始 服 刑 。
案 件 編 號 : HCMA89/07
高 院 針 對 食 狗 肉 案 指 引
1 〉 案 件 涉 及 宰 殺 超 過 1 隻 貓 或 狗
2 〉 屠 宰 手 法 殘 忍 、 涉 及 虐 待 , 令 到 貓 狗 多 受 痛 苦
3 〉 案 情 涉 及 商 業 性 質
4 〉 以 不 法 手 段 取 得 他 人 飼 養 的 貓 狗 再 加 以 屠 宰 作 食 用
5 〉 多 人 參 與 宰 食 貓 狗
6 〉 屠 宰 貓 狗 的 地 方 及 棄 置 殘 骸 的 方 法 明 顯 會 污 染 環 境 或 影 響 公 共 衞 生
7 〉 3 被 告 有 同 類 案 底
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images/apple-photos/apple/20070629/large/29ls5p4.jpg[/img]
其 中 一 名 被 告 黃 春 洪 ( 戴 口 罩 者 ) 聞 判 後 , 由 囚 車 押 離 法 院 。
[[i] 本帖最後由 白鳳丸 於 2007-6-30 01:40 AM 編輯 [/i]]
2007-6-30 05:47 AM
admin
未食過...=.="..
好似食人咁`no`
2007-6-30 07:39 AM
小得子
其實我成日都唔明....其實點解食狗就犯法...
其他動物一樣好有靈性...點解狗仔可以有特許`what`
2007-6-30 11:54 AM
白鳳丸
[quote]原帖由 [i]小得子[/i] 於 2007-6-30 07:39 AM 發表 [url=http://www.xfunz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3598&ptid=8713][img]http://www.xfunz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其實我成日都唔明....其實點解食狗就犯法...
其他動物一樣好有靈性...點解狗仔可以有特許`what` [/quote]
我認同好多動物都好有靈性,但食用性動物、家禽,同寵物始終係有分別
其實唔止係狗,食貓、食受保護、食瀕臨絕種動物都係犯法,就算係一般食用性動物、家禽,響養殖時令動物得唔到應有照顧,同埋響屠宰過程令佢地受到不必要o既痛苦都係犯法
好多中國人都認為背脊向天o既都可以食,更覺得食貓狗係補身,狗肉又稱香肉,俗語有云"香肉滾一滾,神仙都企唔穩",有d人唔覺得食貓狗係咩一回事
隨住社會步向文明,講求人道,亦肯定左貓狗響人類心目中o既地位,認定左佢地係人類o既朋友,又為左打擊當時猖獗o既瘋狗症,所以早響1950年訂立《貓狗規例》,後來於九七年再次修訂,雖然已廢除多項條文,但係其中一條「禁止屠宰狗隻或貓隻作食物」依舊實行,立法用意明顯係要禁止將貓狗當作食物。
響現今社會,物資咁充裕,又有咁多食材提供選擇之下,點解仲要煮個朋友黎食呢?
[[i] 本帖最後由 白鳳丸 於 2007-7-1 02:26 AM 編輯 [/i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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