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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3-15 11:43 AM 白鳳丸
的 士 撞 狗   狗 主 慘 被 拖 行

轉貼自蘋果日報 15/3/08


[b]的 士 撞 狗   狗 主 慘 被 拖 行
[/b]

【 本 報 訊 】 一 對 年 輕 情 侶 昨 凌 晨 拖 狗 在 深 水 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new_hkfont/16px/black/FAE3.gif[/img] 南 昌 街 散 步 , 並 與 愛 犬 玩 拋 球 遊 戲 期 間 , 小 狗 奔 出 馬 路 遭 一 部 的 士 輾 傷 後 腿 , 男 狗 主 與 司 機 理 論 , 的 士 突 然 開 行 , 他 欲 拉 開 的 士 門 柄 截 停 的 士 , 惟 司 機 卻 繼 續 開 行 , 事 主 被 拖 行 十 米 引 致 撞 傷 頭 及 雙 腳 , 的 士 最 後 不 顧 而 去 , 救 護 員 接 報 將 傷 者 送 院 治 理 , 小 狗 亦 被 送 往 獸 醫 診 所 治 理 。


球 誤 拋 馬 路 愛 狗 追 出
[table][tr][td][table=125][tr][td]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images/apple-photos/apple/20080315/large/15la7p7n.jpg[/img]

狗 主 女 友 抱 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new_hkfont/16px/black/FBF3.gif[/img] 受 傷 愛 犬 等 候 救 援 。   梁 維 建 攝
[/td][/tr][/table][/td][/tr][/table]昨 凌 晨 1 時 許 , 姓 趙 ( 27 歲 ) 男 子 與 同 居 女 友 , 帶 同 3 歲 大 「 八 哥 」 愛 犬 阿 吉 , 到 南 昌 街 休 憩 公 園 放 狗 散 步 , 兩 人 與 阿 吉 玩 拋 球 遊 戲 時 , 不 慎 把 球 拋 出 馬 路 , 阿 吉 追 出 南 昌 街 馬 路 , 遭 一 部 駛 至 收 掣 不 及 的 士 輾 過 牠 的 後 左 腿 。

趙 見 愛 犬 被 撞 , 立 即 趨 前 與 的 士 司 機 理 論 , 不 料 的 士 突 開 行 , 趙 拉 開 的 士 門 柄 圖 截 停 的 士 , 卻 被 拖 行 近 10 米 , 致 失 平 衡 倒 地 撞 傷 頭 、 腰 、 膝 頭 及 雙 腳 , 的 士 竟 不 顧 而 去 , 趙 同 行 女 友 報 警 , 將 男 友 送 院 , 現 場 遺 下 一 灘 血 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new_hkfont/16px/black/FCBD.gif[/img] 。 受 傷 愛 犬 事 後 被 送 往 獸 醫 診 所 治 理 , 警 方 正 通 緝 在 逃 的 士 司 機 下 落 。


[b]司 機 不 顧 而 去[/b]
被 通 緝法 律 界 人 士 指 出 , 根 據 《 道 路 交 通 條 例 》 56 條 「 發 生 意 外 停 車 的 責 任 」 , 任 何 車 輛 在 道 路 上 發 生 意 外 , 並 有 人 受 傷 ( 包 括 司 機 ) , 應 該 盡 快 報 警 , 否 則 即 屬 違 法 。 司 機 不 顧 而 去 會 被 警 方 通 緝 , 如 被 捕 後 可 能 被 控 三 項 控 罪 , 包 括 肇 事 後 不 顧 而 去 、 遇 事 不 報 及 危 險 駕 駛 導 致 他 人 死 亡 罪 名 。

[img]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images/apple-photos/apple/20080315/large/15la7p8.jpg[/img]
男 狗 主 被 的 士 拖 行 十 米 引 致 受 傷 。

2008-3-15 02:56 PM 芯哥仔
明報專訊】抱人先定抱狗先?That''s the question.

一頭樣貌卡通、討人喜愛的八哥狗,昨凌晨與男女主人到深水南昌街路邊玩「拋波波」遊戲,八哥興高采烈為追波而跑出馬路,卻遭馳至的士撞倒,後腿受傷浴血。男主人上前與司機理論,雙方爭執期間,的士突然開行離去。男主人不忿下抓住車門,卻遭拖行10米倒地,的士絕塵而去。女主人驚見人狗倒地,面對兩難抉擇時把愛犬一抱入懷呵護,並匆匆抱狗向獸醫求助,滿臉披血但未獲擁抱的男子則獨自赴院醫治。

深得主人疼愛的雄性八哥狗「吉仔」,兩條後腿被撞至皮破血流,事後在女主人懷中不斷「O嘴」哀鳴,狀甚可憐,女主人心痛得雙眼痛紅。受傷的27歲男子趙×榮則腳、腰及頭受傷,送院治理後無礙自行返家。

事發昨凌晨1時許,趙與女性友人帶同「吉仔」到街上蹓躂,途至南昌街及長沙灣道交界花槽時,「吉仔」與主人玩拋波遊戲,其間膠球滾出馬路,「吉仔」不知危險飛身撲出,卻遭駛至的士猛撞,雙腿淌血倒地。

男友替狗出頭 被的士拖行

趙目睹愛犬捱撞,氣憤地衝前把的士截停,隨即與司機理論,雙方爭持約10分鐘後,司機登車開行離去,趙心有不甘猛拉車門相阻,卻遭拖行10米後跌倒,在地上遺下大攤血漬。隨行女子眼看趙與愛犬倒臥地上,面對抱人或抱狗的抉擇,迅速上前把「吉仔」緊抱,細心檢視後,發現牠雙腿磨損流血,登時心痛得幾欲掉淚;[color=red]至於臉上、身上沾血的趙某,則未有得到擁抱安慰,在場等待救援。[/color]

未幾,警員接報趕至,在附近兜截後未有發現涉案的士,現正追緝肇事司機歸案。[color=red]稍後趙某獨自登上救護車接受包紮及送院,同行女子未有登車相陪,卻心急地抱覑「吉仔」往找獸醫,以盡快治理傷勢。[/color]

2008-3-15 07:25 PM 白鳳丸
[quote]原帖由 [i]芯哥仔[/i] 於 2008-3-15 02:56 PM 發表 [url=http://www.xfunz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5155&ptid=11601][img]http://www.xfunz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明報專訊】抱人先定抱狗先?That''s the question.

一頭樣貌卡通、討人喜愛的八哥狗,昨凌晨與男女主人到深水南昌街路邊玩「拋波波」遊戲,八哥興高采烈為追波而跑出馬路,卻遭馳至的士撞倒,後腿受傷浴血。男主人上前與司 ... [/quote]


個人認為呢位撰稿記者既主觀又斷章取義o番

一來我地係第三者唔在場,亦無目睹全程事發經過,更加唔知事實o既全部,所以無得講

二來,由出事開始至到第三者到場呢段真空時間,除左當事人之外,仲有邊個會知道佢地做過d乜? 講過d乜呢?  或者男女事主已抱左N次,兩個已有N個共識呢? 無人知架嘛

三來本身經驗所談,唔少記者係聽少少作多多,好多報導係加鹽加醋,不可盡信
多年前我二哥交通意外身故,記者又係斷估亂寫一通,報紙出街後,我地覺得佢報導失實,而且寫得好過份,後來全家人即時作出強烈投訴,最終要求報紙更正番事實同埋刊登道歉啟事,佢犯左錯,當然唔會雞乸咁大隻字登出黎啦  
咁呢d失實報導,好多時就令無切膚之痛o既讀者信以為真



講番上述新聞,以後半部份事件去分析,站在女事主立場,男友已有救護員包紮治理緊,但狗狗依然在受傷當中未被處理,而且狗狗腳部受傷,無可能放佢o係地下亂郁令傷勢加劇,o係離開現場之前,除左抱住隻狗之外仲可以將佢點樣?

此外,救傷車亦唔容許佢抱狗跟車護送o者,抱住狗去醫院就更加唔駛旨意,咁即係一句講哂唔可以跟車,但係隻狗受左傷又無可能就咁擺番屋企就算喎,況且隻狗又唔識得自己搭車去睇醫生

o係兩難情況之下,倒不如兵分兩路,自己帶狗就醫,然後再跟進男友情況,站在佢o既立場,我覺得咁做都好正路,亦可以理解到,因為同時間可以貫徹地解決到兩個問題 -- 不論人或狗,兩個傷者都得到及時治理,呢點係最重要

隨社會風氣改變,媒體亦已變質,佢地只著重賣紙同收視,諗盡辦法務求要獨家或者言論用詞出位,全無職業操守可言,呢d報導睇完得啖笑就算啦!

[[i] 本帖最後由 白鳳丸 於 2008-3-16 04:37 AM 編輯 [/i]]

2008-3-16 12:20 AM even
這個風氣....記者寫什麼,大家不要盡信吧!`sigh`

2008-3-16 07:09 AM admin
愛狗之人可能係男友,可能係男友要求佢睇住隻狗呢,凡事唔可能睇表面
個的士司機九成身有屎啦,事發時根本唔係佢ge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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